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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919路公交車上,在一場因讓不讓座引發的爭執之後,一名老人猝死。
  警方已調取監控錄像,並立案調查 
  □記者豐林
  本報訊9月9日下午,鄭州919路公交車上,在一場因讓不讓座引發的爭執之後,一名老人猝死,本報昨日A10版對此作了報道。老人猝死前究竟發生了什麼?昨日上午,建設路派出所民警向記者透露了監控錄像的內容:當事雙方曾發生兩次衝突,雙方都有肢体動作。
  昨日上午,在鄭州公交四公司,記者被告知,警方已在事發當天傍晚,將公交車上監控錄像取走。
  隨後,記者從建設路派出所刑偵大隊獲悉,此事已經立案。該所刑偵大隊教導員吳警官表示,目前案件尚未偵破,記者不能查看監控錄像。
  吳警官介紹,通過查看監控錄像,可以肯定雙方發生了肢体衝突。整個過程包括言語爭執和肢体衝突,持續約十分鐘。衝突之初,小伙子坐在下車門後方的座位上,是老人先走過去,雙方出現言語糾紛。因監控沒有聲音,不能斷定老人說了什麼,詢問證人得知是讓座問題。爭執中,下車門前方有人起身給老人讓座。老人坐下後,雙方語言爭執並未停止,老人隨後又起身來到小伙子跟前繼續理論,雙方發生了肢体衝突。隨後,兩名當事人被車上乘客攔開,但雙方的語言爭執沒有停止,跟著再次發生肢体衝突。此次衝突後,小伙子下車,老人倒地。
  吳警官說,老人60多歲,具體死亡原因還要等待屍檢結果。目前警方正全力尋找當事的小伙子。
  對於此事,死亡老人的兒子張先生表示,老人剛剛過世,警方也已立案,目前不便多說什麼。
  律師觀點 小伙子怎樣擔責需依過錯而定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律師認為,要判定小伙子的責任問題,首先需要確認老人猝死的原因。如果是由外力誘導的心臟病突發,比如小伙子說了一些過激的語言,則小伙子存在過錯,需要根據過錯的大小來承擔相應責任。
  另外,如果是因為雙方的肢体衝突而誘發老人的心臟病,也要分為兩種情況判定。如果在老人先動手的情況下,小伙子正常阻擋,沒有過激行為,則小伙子不承擔責任。如果小伙子有防衛過當的行為,則需要承擔防衛過當的責任。另一種若是小伙子主動施加侵害行為,則其需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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