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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巍)在第三次被3歲養女反鎖在門外後,39歲的李某用“棍棒出孝子”的方式教育孩子,李某兩次踹了養女肚子,造成小女孩十二指腸破裂致全身多臟器功能障礙死亡。
  記者今日獲悉,海澱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2年。
  醫生報警 3歲女童 遭鈍性暴力致亡
  檢方指控,2013年12月2日21時許,39歲的李某在家中,因3歲養女小孟當日晚6時將房門反鎖致李某無法進入且不認錯,在教育孩子時用腳踢其腹部。次日上午,小孟肚子疼,李某遂帶其就醫,後小孟因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是被他人用鈍性暴力造成十二指腸破裂致全身多臟器功能障礙死亡。
  醫生報警後,李某在北京兒童醫院被抓獲歸案。
  小孟被送到醫院後,根據最先接診的隋醫生回憶,當時護士喊有病人需要搶救,他跑到一樓發現孩子的心跳和呼吸已經沒有了。
  隋醫生說,醫院叫“120”將孩子送往兒童醫院搶救。在上救護車的時候,另一位參與搶救的大夫說,孩子媽媽講,她昨天踢孩子肚子兩次,隋醫生到兒童醫院後,把情況告訴了兒童醫院的大夫,兒童醫院的大夫當時就報了警。
  養母供述 被反鎖門外 為教育孩子踹肚子
  據瞭解,李女士與丈夫育有一子,小孟是李某抱養的孩子。
  李某歸案後交代,案發當天下午5時30分,她去接兒子放學,回家後發現門反鎖著。她叫女兒開門沒人應答,就讓兒子從鄰居家陽臺爬進屋才把門打開。李某說,看到小孟躺在床上。她就生氣地踢了小孟腿和肚子幾腳,並讓小孟回屋罰站。
  李某說小孟沒吃晚飯,她收拾完家務後到小孟房間繼續教育她。小孟一直不說話,她再次用右腳踢小孟的腿,還踢了孩子小肚子兩三下。小孟哭著認錯,然後就睡覺了。
  次日早上約8點鐘,李某叫小孟起床。大約9點,孩子開始拉肚子吐酸水。李某給小孟吃了兩片黃連素,喝了一杯蜂蜜紅棗茶後,小孟說腿疼。感覺孩子有些無力,李某抱孩子去了北醫三院門診部。到了醫院後,小孟無力說話,醫生讓去兒童醫院並叫了“120”急救車。
  家人證言 被告人兒子:妹妹平均一周挨打兩次
  據李某丈夫作證,小孟偶爾不聽話時,李某打過她,但主要以嚇唬為主。
  五六天前,他見小孟右臉有淤青,女兒說是玩兒時碰在桌角上了。小孟將李某反鎖門外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李某在事發後還給自己打了電話。
  當天晚上李某再次“教訓”小孟後,孩子就有嘔吐癥狀,但並不嚴重,所以沒馬上就醫。
  李某的兒子則表示,平時主要是在小孟鬧得厲害的時候才動手打她,他印象里小孟平均一周挨打兩次。
  法院審理 得知報警在原地等待 認定自首輕判
  在庭審過程中,李某以及辯護人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
  李某辯護人認為,該案區別於傳統的過失致人死亡案件,李某對小孟絕無傷害之心,雖然小孟不是她親生的,但是李某對小孟疼愛有加。李某發現小孟身體出現異常時及時將其送至醫院,到案後又如實供述,屬於自首。由於李某是初犯、偶犯,此外李某家中有年邁的公婆,建議法庭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宣告緩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某因被小孟反鎖門外採取踢肚子的方式對其進行教育,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因李某疏忽大意致小孟死亡,李某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於李某在得知他人報警時在原地等待,在庭審中認罪,有自首情節,同時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情節,故對其減輕處罰。
  法院一審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2年。
  法官說案 抱養無手續 女童家人已經無法聯繫
  據海澱法院承辦法官王麗娟介紹,李某的親生兒子已經上大學,她收養小孟,是發自內心地希望兒女雙全。但是,小孟並不是她通過正規收養手續領養的孩子,而是從丈夫老家抱養的。目前孩子家人已經聯繫不上,孩子出處無跡可尋。
  王麗娟說,目前領養人通過親戚私下收養子女的情況很常見,目前沒有完備的法律體系可以監督,這也造成一旦被收養的孩子發生問題,很難得到有效的保護。
  養女不服管 虎媽棍棒教育釀悲劇
  王麗娟說,李某大學畢業,沒上班專心在家照顧孩子。從審理案件的情況看,李某堅信對孩子嚴格管教,孩子才能成才。她的兒子已經上了大學,她覺得對小孟也要嚴格管教。
  據證人證言顯示,年幼的小孟性格倔強,經常不服管教。事發前,她已經2次將李某反鎖在門外。李某不能接受,最終動手引悲劇。
  李某教訓小孟後,在發現其身體有異樣後,馬上送其去醫院救治,足見李某主觀上並不存在傷害小孟的故意。由於李某有自首情節,最終獲得輕判。文/記者 王巍  (原標題:被反鎖門外 踹死3歲養女 孩子送醫時醫生報警 被告人兒子作證稱妹妹一周挨兩次打 虎媽因過失致人死亡罪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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